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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巴西关税支付的新通知尊敬的客户,您好! 接香港敦豪通知,以下为关于巴西关税支付的新通知: 往巴西的包裹货件,除了遵循以往的操作要求外,即往巴西的非文件类货品,无论收件人为私人或公司,关税由收件人支付的,必须在运单和发票上注明收件人的增值税号(VAT NO.),如无法提供则须注明由寄件人支付(DDP)。如无按此要求,货件将被自动退回,退回运费由寄件人支付。 另外,新增以下操作要求:在DHL服务指南所列出的“服务城市”,凡派送城市和邮编不属于所列资料范围内的,均须做关税预付(DDP),即寄件人支付关税。否则货件将被自动退回,退回运费由寄件人支付。 凡往巴西的非文件类货件,建议客户交货前联系负客服人员查询详情(必须提供城市名或邮编)或是联系HK DHL热线电话(00852-24003388)查询。 |